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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1年3月31日公告

2021-04-02 17:29: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鼎华德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宁德市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福鼎华德贸易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1日

福鼎市华高东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宁德市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福鼎市华高东建材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1日

福鼎市华慧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宁德市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福鼎市华慧美容美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1日

王禹钦:

本院受理原告张和恭与被告王禹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案号:(2020)闽0124民初2197号。判决主要内容为:王禹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和恭借款本金70000元及借款利息(详见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124民初21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1日

张孝云:

本院受理原告黄承光与被告张孝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在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1日

朱茂东:

本院受理原告张秀银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902民初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1日

谢根泉:

本院受理的原告谢桂芳与被告谢礼寿、刘家银、谢永宽、谢根泉、谢义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81民初11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谢礼寿、刘家银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谢桂芳代偿款65862.46元,谢永宽、谢根泉、谢义建在谢礼寿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范围内各承担1/5的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1日

谢根泉:

本院受理的原告谢桂芳与被告谢永宽、刘维莲、谢礼寿、谢根泉、谢义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81民初11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谢永宽、刘维莲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谢桂芳代偿款65659.83元,谢礼寿、谢根泉、谢义建在谢永宽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范围内各承担1/5的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1日

谢根泉、俞志苗:

本院受理的原告谢桂芳与被告谢根泉、俞志苗、谢礼寿、谢永宽、谢义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81民初11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谢根泉、俞志苗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谢桂芳代偿款63899.48元,谢礼寿、谢永宽、谢义建在谢根泉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范围内各承担1/5的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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