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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民警郭金兰:岁月如歌 我用赤忱咏唱奉献

2021-04-09 15:53: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9日讯 “回首以往,从警的点点滴滴宛若昨日,从警之路有荆棘有坎坷,也有曙光和激励,而这一生想起的最光荣、最无悔的事,就是成为一名人民警察!”4月2日,提起从警奋斗历程,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原龙岩市公安局调研员、退休民警郭金兰接受记者采访时谦逊地说。近日,郭金兰在龙岩市公安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为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讲述了一个个感人事迹,赢得现场阵阵掌声。

郭金兰在龙岩市公安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作报告

1972年1月,20岁的郭金兰参加公安工作,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1990年,郭金兰担任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在科室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她和同事廉政勤政,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出入境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1992年,出入境管理科荣获福建省第一批文明窗口单位;1992年起至1997年连续获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前三名;连续多年获得龙岩地区公安处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第一名、先进党支部。

1997年12月,郭金兰任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当好纪委书记的助手,坚决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党委抓好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郭金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岗位调整时的情景仍历历在目。此后,在日常的监督执纪审查中,她坚持不仅仅要用好“手术刀”,更重要的要发挥好“啄木鸟”作用的理念,使全市公安民警遵纪守法、执法为民的理念大大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不断提高,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大幅度下降。1999年,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荣立个人一等功。

“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教育、感化、挽救这些违法失足的妇女,使她们悔过自新、遵守法律、重塑人生,尽早回归家庭、社会。”2001年4月,郭金兰调整到收容教育所任所长时如是说。在收教所的八年时间里,她倾注了全部的心血,逢年过节、孩子毕业考试、家人生病,她也没离开岗位,尽全力换回了近千名违法失足妇女的重生。郭金兰担任所长9年中,有800多名被收教人员学到了一技之长,解教后她们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人。其间,她个人先后获评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维权先进个人、全国优秀监所所长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及省市表彰的30项荣誉。2008年北京奥运会全国开展传递火炬活动,郭金兰光荣地成为上杭古田会址段火炬手。

初心不改,心中有民。2012年12月,郭金兰光荣退休。在办理退休后的第18天,本想好好享受退休生活的她,不想又成为龙岩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副会长、龙岩市直政法关工委主任和龙岩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希望同学们心怀崇高梦想,自觉践行道德准则,做一个有理想、有责任心的人,始终心怀祖国,学以报国。”2019年8月27日,郭金兰带领新罗区中城关工委夏令营的青少年前往龙岩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和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孩子们亲切地称呼郭金兰为“警察妈妈”“警察奶奶”。

辛勤付出获殊荣。2014年8月、2017年8月,郭金兰分别被中国关工委、国家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颁奖;2019年4月获评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8月和2019年8月分别被中国关工委和教育部关工委授予“中华魂”主题教育全国先进个人,2019年8月,在全国“中华魂”《爱我中华》主题教育总结表彰大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2019年9月被评为福建省“与新中国共成长的70位闽籍优秀女性”,是全省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者。

“初心历久弥新,坚守和付出是我无悔的选择,作为一名退休民警,我仍希望与各位战友们,一起不忘初心,做一个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人民警察。”采访结束时,郭金兰坚定地表示。

(本报特约记者 张春波  通讯员 阙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