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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梅列法院执行局锲而不舍促和解

2021-04-12 13:16: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善意执行暖人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2日讯 近日,三明市梅列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发生了温情的一幕:被执行人魏某因身患疾病又是一名残疾人,无法从事正常劳动,申请执行人又因腿部肿瘤无法行走,梅列法院执行局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上门沟通,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同时也取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相关强制措施。

2014年3月12日,管某因经营需要,向魏某借款20万元,并以其所有的一处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同时出具借条一份。

然而,因经营失败,管某无法偿还欠款,魏某遂向梅列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管某虽然以其抵押房产对借款本金进行了清偿,但无力对已产生的债务清偿利息,魏某于2016年7月21日向梅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因管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梅列法院依法对该案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后,法院并没有对该案弃之不理。

法官们在对终本案件的集中清理过程中,查找到了管某的下落,经执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管某不仅身患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更是一名视力低下的残疾人,无法从事正常的劳动,只有打零工的收入及少量养老金。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案件承办人立即联系魏某想对案件执行和解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是魏某此时却因腿部肿瘤刚刚做完手术,也有诸多不便。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然而对执行局的干警们来说,执行到位不仅意味着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可以守护这两个处境困难的当事人。

一方面,执行法官主动上门服务,至魏某家中向其告知了被执行人的现状;另一方面,法官认真协调,组织双方见面协商,既做到依法强制执行,又最大限度地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找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的平衡点,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经多次上门沟通,魏某对管某的生活境况予以同情,双方最终在魏某家中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魏某也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了对管某的相关执行限制措施,一起历时近7年的借贷纠纷划下句号。

申请执行人对此深表感动:“谢谢法院执行局的法官,这么多年的案件还一直牢记在心,很有耐心多次上门为我服务,我为法院工作点赞。”被执行人管某也动情道:“感谢法院执行局,能够考虑我的实际情况,为我们促成了和解,我一定会按照约定主动履行。”

(本报记者 吴国锦 通讯员 李彬 郭惠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