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4月16日公告
温东旺: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730号原告范英与被告温东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6日 徐炎昌: 本院受理原告苏辉与被告徐炎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81民初3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6日 叶启水、永安市中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国武与被告叶启水、永安市中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81民初3408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通知书,判决书判决叶启水、永安市中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刘国武借款本金250,000元;并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刘国武借款利息19,896元,并继续按年利率3.85%支付2020年10月20日起至借款实际偿清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6,544元,由刘国武负担1,196元,由叶启水、永安市中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负担5,348元。案件公告费600元,由叶启水、永安市中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6日 李中其: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李中其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2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6日 陈记斌: 本院受理的原告俞潇峰与被告陈记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2民初29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6日 黄忠: 本院受理原告侯革志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6日 魏辉、郎亚兰、林国平: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清市祥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魏辉、郎亚兰、林国平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3案[(2020)榕仲受797号、(2021)榕仲受33号、71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述3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分别于2021年7月22日上午9:30、10:00、10: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叶娟、林兆辉、倪诗岗、韩美华: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清市祥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叶娟和林兆辉、倪诗岗和韩美华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案[(2020)榕仲受798号、799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述2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分别于2021年8月4日上午9:30、10:0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遗失声明 古田县满仓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公章(编号:3522270002340)一枚,遗失私章(朱金宁)一枚,现声明作废。 古田县满仓中药材种植 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1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