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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泉港区法院:“一”调“多”解堪为经典

2021-04-20 10:39: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泉州泉港区法院妥善化解涉一家企业错综复杂的15起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0日讯 “及时处理得民心,耐心执行化纠纷。” 近日,一起股东出资纠纷案当事人在收到调解书后,向泉州市泉港区法院领导信箱寄来感谢信,并分别向民事审判庭、执行局承办案件审判团队赠送锦旗,盛赞该院司法暖企、一心为民的审判理念,实现“以一案结多案”的良好审判效果,让投资者对泉港投资营商环境更有信心。

事情追溯到2020年11月,原告泉州某公司起诉其股东被告安徽某公司,要求被告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支付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逾期付款损失,公司目前已陷入僵局、无法正常运转。

该案由陈蕃诗法官审判团队承办,该团队曾承办过涉案公司泉州某公司向泉港法院申请公司解散的案件,前案虽以撤诉告终,但同一企业频发的起诉,引起审判团队的重视。

经查阅涉及该公司的相关案件卷宗材料,审判团队发现泉州某公司所涉商事、行政复议等纠纷案件高达15件。法官在了解案情时发现,这些纠纷频发的根源在于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危机。

审判团队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公司经营现状、股东组成、股权等情况,由于信任危机,双方间仍迟迟无法达成调解意向。

此外,被告安徽某公司为新三板上市企业,财产保全后严重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的周转利用,双方情绪对立,导致隔阂更进一步加剧,调解工作再次受到阻力。

考虑案情重大、复杂,审判团队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案情,院领导与审判团队深入剖析案件争议焦点,指出其中的重难点“泉州某公司股东人数众多,前期涉及15件商事、行政复议等纠纷案件,且涉及到区重点项目建设”,并就厘清法律关系、调解方式方法、准确适用法律等方面提供办案思路。

为从根本上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依法将原告公司的股东都追加为案件第三人。

因公司股东人数众多,且遍布全国各地甚至有些身在国外,加之目前尚在疫情防控期间,给调解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今年3月,审判团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次通过电话、线上平台等方式与各方当事人取得联系,释法答疑,并积极为各方当事人搭建协商平台。

几经沟通,各方当事人逐渐解开心结,决定采取“面对面”的形式开展调解协商,最终达成初步调解意向。

原以为案件能就此化解,谁知几天后,案件当事人因共管账户、股权变更等问题再度陷入僵局。

为彻底化解矛盾,该院分管副院长王梓榕多次带领审判团队走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商股权变更事宜,并向各方当事人提出方案:为各方提供共管账户平台、协助办理股权过户等。

3月22日,在审判团队的努力下,各方当事人接受法院提出的建议方案,达成调解协议。这件多个法律关系交织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并同时解决了相关联的商事、行政、执行等一系列争议纠纷,涉诉企业得以重生。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孙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