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检察院重拳打击非法狩猎
麻雀虽小 公益事大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30日讯 “全体听证员一致赞同韦某关等5人连带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46万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4月28日,在福州市检察院召开的一起涉及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上,经听证员评议,认为5名当事人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2018年10月初,韦某关、何某辉、何某原、何某金、何某喜驱车1300余公里,从广西一路向东来到了福建省闽清县,在该县塔庄镇林洞村村民家中借住。15天时间里,五人在没有狩猎证的情况下,使用尼龙细线捕鸟网、捕鸟发音器以及鸟笼等工具,分组在村子附近的4个山场布置了90张网实施猎捕,后悄然离开欲将捕杀的鸟类售卖。何某原与韦某关驾车途径广东被公安机关查获,车内8200只宰杀打包好的鸟类死体触目惊心。 闽清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韦某关、何某原、何某辉非法狩猎罪案件中,发现韦某关等5人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照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管辖相关规定,将该线索移送福州市检察院。经审查,福州市检察院于2021年2月3日作出立案决定。 为了确定5名当事人非法狩猎行为所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及其应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福州市检察院于4月28日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充分听取多方意见促公正办案。 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人、评估人员作出的相关情况陈述后,就涉案雀形鸟类价值鉴定标准、8200只雀形鸟类被捕杀对当地的生态影响等相关情况提问。 “鸟类种群一旦大量下降,需要漫长的过程去恢复,甚至无法自行恢复。”公益诉讼技术专家、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教授陈世品回应了几位听证员专业方面的问题,他指出,鸟类在虫鼠害防治、种子传播及扩散、植物授粉、抑制杂草生长及扩散等生态功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8200只的鸟类在小区域范围内算是比较大的数量,尤其是山区县域,鸟类种群都比较小,对当地生态系统的破坏不可小觑。 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确保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及生命健康,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福州市检察院拟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周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