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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起,福州放宽城区道路载货汽车通行限制

2021-05-12 12:34: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2日讯 11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了解到,福州市将从5月13日起,放宽城区道路载货汽车通行限制。此举为福州交警落实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工作之一,旨在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运输。

放宽范围有:将城区二环路以内重中型货车限行时间由全天24小时限行放宽为6时至24时限行。其中,铜盘路-华林路、湖滨路-湖东路、乌山路-古田路、鼓屏路-八一七路、五一路-五四路、北江滨大道、南江滨大道等7条重点线路仍保持全天24小时限制重中型货车通行。

将外地轻型货车三环路以内全天24小时限行放宽为二环路以内每日6时至22时限行,保障外地配送车辆通行需求。

将上街大学城和火车站24小时限制重中型货车通行区域和道路统一放宽为6时至24时限行。

另外,对于重点工程运输车辆、民生物资配送车辆、应急抢险保障车辆等确需通行限行道路的,可通过“福州交警”APP“货车网上告知通行”功能模块自行网上备案通行。

据悉,5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将推出包括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等12项在内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

公安部明确,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方面,将积极推动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通过“交管12123”APP或本地交管APP、公众服务号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

(记者 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