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检察院首发《督促监护令》落实家长监护责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2日讯 近日,武夷山市检察院首次采用《督促监护令》的形式,责令一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同时,该院委托武夷山市小茶苗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帮扶帮教,全方位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0年6-8月间,犯罪嫌疑人吕小斌(化名)分别两次因琐事伙同他人持铁棍将两名被害人殴打致轻伤。受害人报警后,吕小斌于同年11月到公安机关投案。武夷山市检察院经审理后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吕小斌提起公诉。鉴于涉罪未成年人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该院遂依法向法院提出了缓刑建议。 案件审查期间,承办检察官发现吕小斌的监护人长期在外务工,生活上由其祖父母照顾,学习上全靠托辅机构,其父母对其长期的成长教育监管不力、社交活动放任自流,且管教意识淡薄、父子关系缺乏必要的沟通。家庭关爱的缺失导致涉案未成年人自身缺乏法律意识,存在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夜不归宿、欺负殴打他人等不良行为,最终酿成了违法犯罪的苦果。 当天的宣告送达仪式,邀请了武夷山市团委和关工委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对吕小斌案件进行了简要介绍,让其监护人认识到了自己孩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改变自己监护缺位现状的紧迫性。武夷山检察院副检察长暨文彪向吕小斌的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并多次强调,要给予孩子更多关心与呵护,加强与孩子的沟通,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引导孩子改过自新,回归人生正途。 吕小斌的监护人在收到《督促监护令》后表态,通过孩子这次犯下的错,深刻认识到自己对孩子监护缺位的严重问题,今后将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所有规定,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改过自新尽到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 (王焕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