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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鼓楼检察: “人在家中坐,案从天上来” 再审检察建议还清白

2021-05-14 15:03: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4日讯 “感谢检察官,替我讨回公道!”近日,福州张女士特意来到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向检察官林水华道谢。原来,今年3月,一起由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民间经济纠纷案件获得法院改判,作为当事人的张女士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事情要从2018年说起。

2018年5月的一天,张女士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钱被法院扣走,且账户也被冻结,这让她大吃一惊。经过一番询问,她才知道自己被摊上了官司。

原来张女士与其丈夫唐某感情不和,并于2018年正式离婚。但在此之前,唐某与王某签订协议,表示将聘用专业人士为王某进行投资理财操作。具体由王某提供150万元的本金,唐某则保证一段时间内,王某可获得不低于本金6%的投资收益率,否则将依约定补足。但是一顿操作之后,钱没赚到,本金还赔了近50万元。虽然与王某多次确认要依约归还欠款,但是唐某却一直没有付诸行动。

因此,2016年8月,王某一纸诉状将唐某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张女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10月,法院判决唐某和张女士都要承担还款义务。

“从头到尾我都不知道他跟别人做这个代理投资生意,而且还吃了官司。整个案件审理过程我也完全不知情。”张女士说,尤其是案件材料中还有一份签有自己名字的律师委托书,这更让她摸不着头脑。为此,张女士向上级法院提请再审。但2019年2月遭到驳回,于是她走进了鼓楼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面对张女士的申诉,承办该案的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林水华仔细梳理案情,认为这起民间经济纠纷案件在律师委托程序和案件送达流程上存在问题。

“此案中,张女士和她当时的丈夫唐某都被王某起诉。虽然唐某委托了律师国某代理案件诉讼,但是律师向法院提交的委托书经鉴定其中张女士的签名并非其本人所写,张女士也表示完全不知道这个官司。”林水华说,这表示,律师无权代表张女士发表辩论意见。

此外,该案件在开庭材料送达过程中,法院也没有邮寄给张女士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而是由律师国某代为收取,造成案件当事人张女士的辩论权利被剥夺。

经过进一步审查,检察官还发现,这起案件虽然适用简易程序,但是审理期限却超过了规定时间,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因此,经过检委会讨论决定,2019年9月鼓楼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建议对案件再次审理。

经过再审,法院认定原审中,张女士并未委托律师国某参与诉讼,这构成对抗辩权的剥夺。根据举证责任,法院最后认定张女士当时的丈夫唐某所负债务,并未用于两人共同生活和经营;因此2021年3月法院对原判决予以改判,改判张女士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近年来,鼓楼区检察院切实为民办实事,运用法律监督职能实现民事申诉案件的同级监督。2018年以来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既保障了法律公平正义,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程慧 谢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