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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姥山下的那片“红树林”

2021-05-17 12:13: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鼎市检察院“青春关护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在福鼎市沙埕港,有一片美丽的红树林一直默默地养护候鸟、保堤固岸,守护着当地的生态环境;在福鼎市检察院,也有这么一片“红树林”,他们挽救失足、净化心灵,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方“保护伞”。他们,就是福鼎市检察院“青春关护团”。

福鼎市检察院“青春关护团”成立于2013年11月,现有成员28名。该集体始终坚持“办一个案子、救一个孩子”的宗旨,着力打造“红树林”守护回归工程,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为“未检30年突出贡献单位”,2020年获评“福建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打击威慑

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首份检察建议书,旨在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福鼎市检察院“青春关护团”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从重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等方式加大打击威慑力。

2019年2月,福鼎市检察院在审查吴某猥亵儿童一案中发现,被告人吴某不仅平时就有对女学生动手动脚的恶习,而且还打算在家中开设课外补习班。这也就意味着,吴某即使因本案被判刑、自动丧失教师资格,今后仍可能通过开办私人培训辅导再次实施犯罪。

为此,“青春关护团”依法向法院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并在宁德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通过抗诉,与法院达成共识,将从业禁止的范围从“禁止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改判为“禁止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职业”。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为典型案例。

“在办案的同时,我们也十分注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华敏介绍,2018年,“青春关护团”联合福鼎市司法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律师专业队伍,并聘请福鼎市医院心理精神科医师,组建了专业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援助团队,实现全方位维权与精准化帮教相结合。

预防教育

向未成年人播撒法治阳光

校园欺凌、幼儿园虐童事件一直以来倍受社会所关注。如何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幼儿园虐童事件的发生?为此,“青春关护团”通过联合当地教育局、司法局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采取法治讲堂、模拟法庭、普法情景剧、制作“红树林”守护回归系列普法漫画,还依托云平台开设“‘红树林’检话漫说”线上普法专栏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为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普法宣传力度,“青春关护团”选聘了19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主动协调福鼎市委政法委,将全市法制辅导员升级为法治副校长,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在促进检校共建、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中的实质性作用。截至目前,已开展巡讲活动120余场,受教育4万余人,覆盖全市的中小学及幼儿园。

与此同时,为保障涉案未成年人权益,“青春关护团”针对公安机关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工作中,存在与刑诉法封存制度相冲突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监督福鼎市公安局在该证明书的空白处附注刑诉法第275条,依法对轻罪封存对象开具无处罚记录证明。此外,还与当地卫健局、公安局在妇幼保健院建立“福鼎市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救助中心”,实现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检查取证、综合救助“四同步”,最大限度减少对性侵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