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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福建高院刑三庭法官李风林

2021-05-19 11:24: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把问题研究深、研究透,推动统一裁判尺度”

李风林的办公桌上垒着一大摞司法书籍,每一本都有他发表的文章或诗歌。读博时,他就常写下自己对法律的所思所悟,其中还有几篇登在了《南方周末》上。走上审判岗位后,他勤学善思,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并写成调研论文,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理论修养。

2020年11月,李风林撰写的《黄某诈骗案——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一文刊发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司法业务重要指导丛书《刑事审判参考》上。

随之而来的是来自全国各地法官的电话,交流类案、借阅资料。“我最近就碰到了这样的案件,也觉得不该以诈骗论处,在《刑事审判参考》上看到您的判例,心里有底了!”

“文中说的这起案件很典型。司法实践中,应该避免将经济纠纷当成犯罪处理,保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李风林说。

黄某曾是莆田著名企业家。在他生意鼎盛时期,当地有不少人争相借款给他,以赚取稳定利息。而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经营不善,其为经营四处借款,伪造公司土地证及个人房产证进行抵押。借款人发现难以追回欠款,以黄某涉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种情况究竟构不构成诈骗?五年前,这还是一个少见的、颇具争议的疑难问题。作为该案二审审判长,李风林认为,黄某借款是为了企业经营,虽然没有将公司停业的真实情况告诉借款人,但并不等于是为了非法占有,应按民事欺诈处理,最终判决黄某无罪,但应承担民事借款的责任。

“一个疑难案件,不是办完就结束了,把这里面的关键问题研究深、研究透,写成案件分析,再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改、发布,为大家提供参考借鉴,推动类案同一裁判尺度。”结案后,李风林将这起案件写成案例分析,针对案件中“如何区分诈骗与民事欺诈行为?”这一关键问题,他又补充查阅了大量资料,“缝缝补补”了一年多才交稿。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缜密地修改、审定, 又过了一年多才刊发,形成权威的类案参考资料。

13年来,李风林笔耕不辍,先后多次参与最高院、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并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了十余篇学术论文,其负责的调研课题《关于缓刑适用问题的调研》获第八届全国青年论坛调研成果一等奖。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行业和部门以优渥的待遇向司法机关高学历法律人才伸出橄榄枝。也有同事问李风林“有没有计划?”。李风林说他从没打算过,“路走对了,就不怕远。理清事实真相,实现公平正义,这个岗位足以抒发我的家国情怀,足以书写我的人生理想,我会一直坚定地走下去。”

(本报记者 郭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