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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法院办结全国首起48小时速裁程序涉海刑事案

2021-05-31 11:39: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1日讯 5月27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对莆田海警局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依法做出判决,判决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该案件成为全国首起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的涉海刑事案件。

杨某某驾驶小型船舶多次使用电鱼设备在禁渔区采取底拖网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作业。26日13时,莆田海警局秀屿工作站接到海洋与渔业部门相关移交案件,执法人员迅速了解案情后,与区法院、检察院及时对接,启动三家建立的48小时刑事速裁机制。秀屿检察院检察官审查案卷后立即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并告知他相关的诉讼权利以及认罪认罚制度的优势,杨某某表示认罪,对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无异议。之后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杨某某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5月27日11时许,秀屿区检察院对杨某某以非捕捞水产品罪向秀屿区法院提起公诉。5月27日15时许,秀屿区法院以速裁程序公开审理本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该案从嫌疑人到案、立案侦查、调查取证、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审理判决,全流程只用了26小时,秀屿法院从受理到结案仅用时3小时。法院经审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当庭宣判。该案通过创新诉讼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有效贯彻繁简分流、集中办理原则,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戴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