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检察院“四位一体”未检模式呵护成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日讯 近年来,长汀县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创新及犯罪预防等方面,深化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体”未检模式实践,切实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 据悉,长汀县检察院切实增强主动救助意识,努力实现由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2019年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7.5万元。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例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 2020年,该院联合公安、妇联、妇幼保健院在妇幼保健院建成龙岩市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通过检、警、医、妇的高度协作,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完成案件询问、证据提取、医疗检查、心理辅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努力为未成年被害人筑起最后的屏障。 同时,该院还推动建立性侵违法人员从业禁止制度,联合公安局、教育局会签了《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的通知》,办理的一起教育机构教师猥亵学生案中,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作出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对未成年人相关教育、训练、看护等特殊职责的职业,该意见被法院予以采纳。 此外,为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该院还积极探索涉案未成年人临界预防,联合公安、教育部门出台《对涉案在校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与帮教工作的办法》,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格局。在总结对涉案在校未成年人临界预防的基础上,该院又联合政法委、公安、教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出台了《长汀县涉案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实施办法》,将临界预防的对象扩大至所有涉案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