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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2021-06-08 10:29: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长效常治

融入治理净化环境

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绝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斗争全面的胜利,离不开无数政法干警夜以继日的付出,同样也少不了各项长效机制的支撑。在这一方面,漳州法院做到了与时俱进。

在推进对黑恶势力打“伞”破“网”的同时,漳州中院决定痛下“打财断血”的狠手。

2019年1月10日,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件,判决李某福等2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并判处罚金及没收财产共计490.8万元。这是迄今为止漳州市宣判规模最大、罚没财产最多的涉黑案件。

三年多来,漳州法院全面推进线索摸排核查,强化涉案财产查清查控,特别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房产、车辆、资金、贵重财物、公司股权、有价证券落实“六必查”,充分运用扣押、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捣毁黑恶势力经济命脉、摧毁其造血功能。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2019年8月,漳州中院又率先在全省法院发布《关于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与执行的实施意见》《涉黑涉恶案件产权财产处置的执行指引》两个规范性文件,加大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依法妥善处理黑恶案件中罪犯家庭财产份额分割、转移至他人名下涉案财产的查扣处置、拍卖变卖涉案不动产及特定动产、追缴没收其他等值财产等方面的难点重点,确保“稳、准、狠”地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显然漳州法院也配得上这份认同。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漳州两级法院已执行到位款项6370.05万元,占已生效黑恶案件的92.41%,通过斩断利益链条的方式,彻底摧毁黑恶势力再犯罪的经济基础。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创近年新高。

值得一提的是,漳州法院始终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一体推进,最大限度地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探索推进轻刑犯罪矛盾源头化解机制便是一次有益尝试。

此前,漳州法院通过主动加强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完善行业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漏洞通报整改,创新推行黑恶大要案“一案一司法建议”,对于黑恶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一份判决,铲除一方恶霸;一封司法建议,净化行业治理环境。其中意义,不仅还百姓安宁,更是明显优化了营商环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共同提升,有效实现成果转换,是漳州法院一以贯之坚持的方向。

眼下,漳州法院已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69份,均得到职能部门采纳。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林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