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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妙珠:韶华不负“检察蓝”

2021-06-08 16:04: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8日讯  “案件无小事,我们办的是案件,却是他人的人生。”这句入检时检察官导师说过的话,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陈妙珠一直牢记在心,并以此践行自己的从检初心:“用所学维护公平正义,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从检16年来,陈妙珠共办理案件千余件,无一错案;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数十次,提前发现证据漏洞,提出补正建议,引导侦查取证,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及办案效率……

了却被害人家属多年夙愿

时至今日,陈妙珠对于2017年办理的一起核准追诉案件仍印象深刻。

1991年3月23日,周某某等3人到某服装店内实施盗窃,被店主连某发觉后,持三角锉刀捅刺连某20多刀致其死亡。至2017年1月3人被陆续抓获时,该案已过去26年。

“好棘手!”这是陈妙珠受指派提前介入该案时的第一感想。由于该案距案发时日已久,很多当时的证人都已经搬离或者年岁已高,取证难度大,且案件性质十分恶劣,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但该案仅有不足一厘米厚的原始卷宗。如何啃下这块硬骨头?陈妙珠与侦查人员不分昼夜加班加点收集、补强证据。针对异地证人晚上赶来做笔录、次日离开的情况,陈妙珠经常深夜审查证据,并及时提出补证要求。经陈妙珠与侦查人员的努力取证,该案报请核准追诉时,案卷已达到了8册之多。

2017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3名犯罪嫌疑人予以核准追诉,该案系福建省检察机关首例在审查逮捕环节核准追诉案件。宁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1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了却了被害人家属多年以来让凶手得到惩罚的夙愿。

“不能让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

认真办好一起案件,不难,难的是将认真的态度贯彻职业生涯的始终。从检16年来,陈妙珠始终以“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为原则底线,办好每一起案件。而她在多年前监督纠正的一起冤错案件,至今仍为当事人钟某某所感念。

2015年,钟某某在向银行申请贷款购置房产时,被告知其因信用卡欠款逾期未还,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侦查,不能申请贷款。

莫名背上的案子令钟某某既诧异又冤屈,随即赶到公安机关查询并报案。但因种种原因,公安机关未及时立案,也未对其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一案撤案。无奈之下,钟某某只好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

陈妙珠受理申诉后,经仔细审阅卷宗、排查证据,发现钟某某确有在2010年1月向银行申请办理一张信用卡,同年1月该卡被该银行工作人员代领,而钟某某一直没有收到该卡。2010年3月,该信用卡被他人消费2万元未还,由此导致钟某某因逾期未还欠款被立案侦查。

“不能让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秉持这一信念,陈妙珠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检察机关随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侦查机关对钟某某终止侦查,并对其信用卡被冒领及恶意透支的事实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还了钟某某一个公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钟某某“洗冤”,只是陈妙珠坚守公正初心的一个缩影。多年来,她充分行使检察监督职能,用心感受群众的涉法需求和期待,共立案监督30多件,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宾馆入住管理、枪支管理、运输车辆管理等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因工作出色,近年来陈妙珠获评“优秀政法干警”,多次被评为“个人先进”,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本报记者 龚丽雯 宁德长安网记者 黄连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