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土楼文物的“检察守护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1日讯 近年来,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紧紧围绕自然环境生态保护和社会人文生态保护并重的工作要求,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积极参与永定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助力土楼保护,推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为辖区高质量发展赶超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公益诉讼 凝聚合力保护生态环境 土楼作为世界上唯一的大型民居形式,已经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也被称为中国传统民居的宝物。永定区检察院挂牌设立驻区土楼保护与利用管理委员会检察联络点,借力公益诉讼“利剑”,大力开展对土楼及其周边生态环境保护,通过联席会议对土楼执法、公益诉讼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与有关行政部门在更深层次上共同发力,实现土楼保护领域检察监督与依法行政的双赢,实现土楼文化价值弘扬延续,筑牢中华民族的根和魂。 承启楼建成于1709年,迄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被称为“土楼王”,先后被列入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重点保护单位。近日,该院履职中发现这一“世遗”本体楼墙体脱落、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于是组织土楼管委会、文物局、文旅局、土楼旅游公司4个单位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就协作推进土楼修复保护利用、加大法律政策宣传等方面达成共识。 刑事检察 法治力量保障生态文明 永定区检察院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保持打击破坏文物行为高压态势,起诉破坏土楼保护案件2件2人,申请强制医疗1件1人,当好土楼文物的“检察守护人”。紧扣乡村人居环境重点领域开展检察工作,让违法者为损害乡村公益“埋单”,守护美好乡村生态环境,彰显检察担当。 针对辖区内矿产林业资源丰富、涉林涉矿犯罪屡禁不绝的现象,该院2018年来批捕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犯罪143人,用法治力量规范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起诉辖区内首例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的曹某等4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有力打击此类犯罪,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针对业主关闭矿山后未及时有效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的现象,发出17份检察建议,推动辖区内14座矿山及其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具有的普遍性问题开展调查,以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形式,推进非法占用农用地、随意堆放生产生活垃圾等类案问题“一揽子”解决。 日前,针对浙江籍汤某、姚某等人跨省在永定3个乡镇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危险废物的案件,该院高效启动提前介入程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从严从快办结该案,批捕2件9人,追捕1件2人,起诉11人。先后向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运固体危险废物及被污染泥土1924吨,有效防止二次污染,推动涉案单位达成赔偿1500多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后记: 为大力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该院积极践行“生态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模式成效显著。坚持一案双查,2019年以来在生态刑事案件中摸排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线索,立案1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督促相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造林保证金等100多万元,补植复绿410亩。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赖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