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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南平”背后的检察力量——访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阮海鹰

2021-06-22 10:08: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2日讯 一组数据显示,2020年,南平市境内3条主要河流Ⅰ类~Ⅲ类水质比例达100%;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一;森林覆盖率为78.85%,居全省第二;森林蓄积量达18319.1万立方米,居全省第一。

绿色是南平最亮的底色,生态是南平最大的优势。如何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近日,记者在南平市采访时,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阮海鹰给出了一份检察答案:“生态建设,法治先行。”

“要立足生态资源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谋划具体举措和方法,助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3月30日,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学习会,阮海鹰检察长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完善和落实“依法严惩+公益诉讼+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四位一体的南平生态检察模式。

一引其纲,万目皆张。南平市检察院厉兵秣马、战鼓催征。

5月13日,在福建省检察院的组织下,由南平市检察院发起、倡议,并承办的“携手共护母亲河”闽江流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闽江上游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地武夷山举行。仪式上,南平市检察院会同福州、泉州、三明、龙岩、宁德等地检察院共同签署《闽江流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

“闽江是福建第一大江,流域面积约占福建全省面积的一半。它既是福建的母亲河,也是南方地区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在现场,阮海鹰检察长代表六地市检察院谈认识、讲现状、述感想,并呼吁各协作单位合力守护闽江流域绿水青山,营造全社会关爱母亲河、保护母亲河的良好风尚。

翻开《协作机制》,阮海鹰检察长向记者介绍,该机制聚焦闽江流域区位特点和生态保护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从建立跨区域案件管辖移送机制、建立跨区域案件检察协作机制、建立区域间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建立普法宣传协作机制等4个方面,共细化14个工作细则,着力强化六地检察院协作沟通,形成保护闽江“母亲河”的检察合力。

“守护生态,南平市检察机关勇拼搏、敢创新,坚持将使命融入血脉,将理念贯穿于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对近年来南平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阮海鹰检察长如数家珍:

2018年3月,南平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了武夷山国家公园及其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发生在武夷山国家公园及周边区域涉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等16类违法犯罪行为,并提起了全国首例破坏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9年年初,在全市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通过推动非法电鱼入刑、引入增殖放流修复补偿机制等手段,有力保护了生物的多样性,促进水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2019年5月,南平、浦城两级检察院办理省院挂牌督办的闽浙跨省倾倒固体废物多达4000多吨的重大污染环境案件,促使被告单位和七名被告人依法获刑并处罚金。2020年,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和福建省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初,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源头防控,南平市检察院部署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并指导武夷山市检察院提起的陈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批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和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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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南平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81件391人,提起公诉875件1369人,其中涉及毁林案件102件,被告人履行补植复绿率达到89%,林木存活率达到91%;共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6件,提起诉讼63件。在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益,以检察利剑守护南平“生态血脉”,做到“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生态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生物多样性,展现检察智慧,体现检察担当,为南平聚焦全方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检察力量。”阮海鹰检察长说道。

(本报记者 周新 福建长安网记者 陈宇 通讯员 林道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