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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1年6月17日公告

2021-06-22 12:14: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遗失声明

南平市新生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新生科技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010047581;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新生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石润华、石建华:

本院受理(2021)闽0428民初715号原告杨林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70000元和利息235800元及支付从2021年2月28日至还清借款日止,按月利率2%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7日

刘文超、伍刘顺:

本院受理原告郑秋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28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刘文超应向郑秋萍偿还借款本金16500元及按年利率3.85%向郑秋萍支付自2021年1月6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息以本金16500元为基数计算);伍刘顺应向郑秋萍偿还借款本金16500元及按年利率3.85%向郑秋萍支付自2021年1月6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息以本金16500元为基数计算)。刘文超、伍刘顺负担案件受理费65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7日

叶婉华、俞德旺:

本院受理原告郑秋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28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叶婉华应返还郑秋萍借款8万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支付自2021年1月6日起至实际欠款还清时止的利息;俞德旺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叶婉华、俞德旺负担案件受理费18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7日

福建众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陈天赐(身份证号码为350121199811050756)于2021年2月8日向我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陈天赐称其于2020年10月21日10时02分许在送货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认定该起事故为工伤。经调查核实,我局认定陈天赐受到的事故伤害情形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福州市(仓山区)认定工伤【2021年】2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领取上述《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7日

福州台江好又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黄燕芩诉你单位有关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197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08月25日上午09时0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

泉州市柏基服饰织造有限公司、邓金明、黄明金: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中福天翊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泉州市柏基服饰织造有限公司、邓金明、黄明金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38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关于同意追加当事人的通知》《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第二次)》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1年9月17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

福建五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陈启泷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41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41-1号、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41-2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F区8号楼三层)领取,联系电话:0591-87710362,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

遗失声明

永安市曾香老面包店遗失永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2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编号:JY23504810001450,声明作废。

永安市曾香老面包店

2021年6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州一达森实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20278801,现声明作废。

福州一达森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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