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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首例袭警罪案宣判

2021-08-10 12:05: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0日讯 近期,泉州市泉港区首例“袭警罪”案件宣判。经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泉港法院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

据悉,今年5月9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黄某酒后搭乘网约车回家,因行驶路线问题发生争执,并殴打了网约车司机陈某。经报警,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后龙派出所一名民警带领2名协警到案发现场处置。见被告人黄某处于醉酒状态、态度蛮横,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后龙派出所办案区。在办案区候问室,被告人黄某大声吵闹,辱骂协勤民警,并脚踢候问室铁门,不听民警劝阻。后民警吴某在对其松手铐时,被告人黄某趁机用头部撞击民警吴某的头部,并欲脚踢民警吴某。经司法鉴定,被告人黄某血液中检出的乙醇含量为137.45mg/100ml。被告人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

近期,经泉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泉港区首起袭警案由泉港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起诉内容,并采纳量刑建议。

(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