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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法院帮56名工人讨回50余万元工资

2021-08-11 11:25: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1日讯 8月9日,永安市人民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郭建武为56名工人发放50.3万余元的工资款。

2016年,福建某汽车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负债过多,致使该公司难以正常运转。之后,该公司以转型升级停薪停职为由,单方面与56名工人终止劳动合同,拖欠工人数月工资。经劳动仲裁裁决和法院民事判决,最终确定福建某汽车有限公司共拖欠56名工人工资款共计91万余元。因该公司始终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工人们于2017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永安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福建某汽车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并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但被执行人福建某汽车有限公司未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永安法院遂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厂房和土地,并冻结该公司的基本账户。经司法拍卖,涉案厂房和土地因无人竞买而流拍,面临“变现难”的困境。但执行法官并未因此放弃,继续综合运用各类执行方法和措施,强化执行。经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得知,被执行人福建某汽车有限公司在此前将某间厂房租赁予某大型超市用于仓储,每月有稳定的租金收入。执行法官遂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承租厂房的大型超市将租金收入逐月转至法院的转款账户。截至今年7月,该院专款账户已累计收到租金50.3万余元。

(谢程平 范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