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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子拒交女儿抚养权 永春法院多方联动顺利执结

2021-08-18 11:52: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8日讯 近日,永春法院执行局邀请村干部和调解员,顺利执结一起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拒绝交付的执行案件,解决了申请执行人郑某月的烦心事。

申请人郑某月与被执行人张某森婚后育有二女。2020年以来,郑某月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大女儿由张某森抚养,二女儿由郑某月抚养。张某森对两个女儿都有感情,迟迟不将二女儿张某柠交给郑某月抚养,致郑某月向永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后,永春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到张某森家中执行,终于找到张某森。基于张某森拒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实际情况,执行局干警本来拟进一步采取司法拘留手段,考虑到张某森拒不将女儿张某柠交出也是基于亲情,对张某森实施拘留可能让他们一家造成更深的亲情裂痕,执行局干警避免就案办案,慎用司法拘留措施。同时联系了所在村的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协助做好张某森及其父母的思想工作。经过劝导,张某森主动将女儿张某柠交由申请人郑某月抚养。

(詹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