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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零距离” 周末上门立案暖人心

2021-08-31 10:03: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1日讯 “来,你们在这里签名按下指印就好啦!”近日,德化法院立案庭庭长岳广明利用周末时间前往汤头乡岭脚村,就一起债务纠纷案,为出行不便的七旬老人苏某某夫妇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苏某某夫妇的立案难题就这样解决了,苏某臻松了一口气。

原来,8月12日,苏某臻和母亲赖某霞手持一张借条来到法院立案窗口起诉。根据借条显示,2019年2月26日,苏某臻父亲苏某新向被告林某某、黄某提供借款7万元。苏某臻表示,如今父亲已经去世,对方尚未偿还借款,无奈之下只好将其告上法庭。

在与苏某臻和其母亲的沟通中,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苏某新生前未立下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苏某新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即妻子赖某霞,儿子苏某臻、父亲苏某杭、母亲张某玉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为本案的共同原告。于是,工作人员进行释法说理,要求母子二人增加原告主体,并补齐遗漏的材料。

“我爷爷奶奶住在乡下,而且都是七十几岁的老人了,行动较为不便,没有办法坐车来这里办理。”对此,苏某臻面露难色。

考虑到两位老人年纪较大且行动不便,工作人员提出可以上门立案。然而,苏某臻称自己长期在晋江工作,只有偶尔周末才回乡下,8月14日刚好是周六,根据当地习俗,会回老家做“月半”祭祖。为了最大程度减轻他们的诉累,岳广明当即决定周六加班,前往汤头乡岭脚村,为两位出行不便的年迈老人进行上门立案服务。

8月14日13时,恰逢下大雨,岳广明一行冒雨驱车绕着“十八弯”的山路行使了大约70公里到老人家中,将准备好的立案材料让四个原告当场签名按指印,并为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苏某杭、张某玉当场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孙子苏某臻全权代理。

与此同时,因苏某臻长期在晋江,岳广明一行当场耐心指导其使用福建移动微法院进行实名认证,并指导其如何上传材料、进行视频调解或者视频开庭等操作,这样苏某臻就可以不用特意回德化,使用福建移动微法院就能进行相关诉讼程序。

完成立案手续后,岳广明当即电话联系被告,在征得原被告双方的一致同意后,顺利拟定庭前调解时间。

“大周末还特地跑这么远帮忙办理这些手续,真的太感谢你们了!”面对岳广明一行的贴心服务,苏某臻感激地说。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邓凤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