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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1年9月4日公告

2021-09-06 15:40: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在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298号御龙天下24幢501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需强制报废的车辆一批(保证金2万元)。

竞买人需是具有车辆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

标的看样、报名及缴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9月9-10日下午5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御龙天下24幢501号,电话:13906063400,18960151616

漳州市善沽轩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协会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汀县竹业协会2021年9月1日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决定予以注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协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廖观长 联系电话:13507530629

联系地址:长汀县汀州镇环城西路83号二栋

长汀县竹业协会清算组

组长:廖观长 成员:魏绍球、赖建强、付天水、彭家林

2021年9月4日

福州闽侯方舟学校: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新东方烹饪职业培训学校与被告福州闽侯方舟学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闽0121民初27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福州闽侯方舟学校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福建省新东方烹饪职业培训学校余下的履约保证金36705.27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36705.2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4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1年4月22日算至付清之日止。】,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4日

张凤容:

本院受理原告李恒恩与被告张凤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10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4日

陈瑞杰:

本院受理原告倪国辉诉陈瑞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1635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4日

陈艺辉:

本院受理原告张艺玲与被告陈艺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4日

曾昭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1年12月13日15点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4日

吴永凤:

本院受理原告王宇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21民初9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4日

全位华:

本院受理原告长汀县富新门业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1年12月13日15点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4日

刘群清:

本院受理原告郭传祯与被告刘群清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闽0124民初1649号。原告郭传祯诉请主要内容为:判令准予原、被告离婚(详见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坂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4日

林世浩: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宁与被告林世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10时在本院白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4日

江晨娜:

本院对陈威诉江晨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鼓民初字第4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建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编码:3501030054024,现声明作废。

福建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4日

邹清茂: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邹清茂信用卡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2571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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