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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1年9月10日公告

2021-09-10 17:35: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21年9月8日11时00分,泉州海警局泉港工作站在泉港区柯厝村岙口附近海域(25°12.214′N,118°57.117′E)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钢质船舶(长37.34米,宽7.65米),查获时,船上未发现相关船舶证书及相关人员。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舶所有人携有效证件到我单位认领,逾期我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5—28222110,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滨海东路口岸联检大楼。

泉州海警局泉港工作站

2021年9月10日

认领公告

2021年9月8日11时15分,泉州海警局泉港工作站在泉港区柯厝村岙口附近海域(25°12.14′N,118°57.39′E)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钢质船舶(长30.67米,宽6.92米),查获时,船上未发现相关船舶证书及相关人员。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舶所有人携有效证件到我单位认领,逾期我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5—28222110,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滨海东路口岸联检大楼。

泉州海警局泉港工作站

2021年9月1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流县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9月8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清算小组组长:罗成斌

成员:罗才英、余春花

联系地址: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罗成斌

联系电话:15859860877

清流县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9月10日

遗失声明

郑清不慎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26号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名称:福安市夹心游艺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981MA335QNF26,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郑清

2021年9月10日

兰秀容:

本院对于孙锋诉兰秀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0日

黄厚银、李秀平:

本院受理原告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0日

陈添伟、巫玉金、林建国、叶新金: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2707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社与被告陈添伟、巫玉金、林建国、叶新金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0日

张翠云、林丹凤、林贞龙、林贞飞、林在村: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2704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社与被告张翠云、林丹凤、林贞龙、林贞飞、林在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0日

王永海:

本院受理原告蔡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5民初1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0日

程莉茹:

本院受理原告雍培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125民初23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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