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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1年9月18日公告

2021-09-24 10:56: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遗失声明

福清市音西吴林小吃店不慎遗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2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81MA3265KLXG,现声明作废。

福清市音西吴林小吃店

2021年9月18日

清算公告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5日作出(2020)闽08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龙岩康源矿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6月20日指定福建同荣仁律师事务所担任龙岩康源矿业有限公司清算组。请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供相关债权证明材料,并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商务中心商会大厦C幢14楼

联系人:林天四 联系电话:13600985138

龙岩康源矿业有限公句清算组

2021年9月18日

遗失声明

漳平市鑫鹏物流有限公司车号:闽F97252(黄色)不慎将漳平市运输管理所2020年4月30日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遗失,道路运输证号:闽交运管龙字350881001681号,现声明作废。

漳平市鑫鹏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福建山里人木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挂失声明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福建山里人木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管理人未接管到山里人公司的印章、证照及财务账册等材料。现管理人公示挂失,声明如下:福建山里人木塑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全部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福建山里人木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9月18日

王进峰、福建吉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奚屹华与被告王进峰、被告费华斌、被告福建吉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11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8日

黄庆南:

本院受理原告赖惠龙与被告黄庆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35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8日

林小峰、林求: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国晟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小峰、林求、郑立燕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34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8日

吴正君:

本院受理原告洪焕章与被告吴正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8日

郑惠香、郑志乾: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闽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惠香、郑志乾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8日

陈少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陈少羌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38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8日

郭强全: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郭强全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8日

孙燕娜:

本院受理原告林日东与被告孙燕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20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8日

李鑫:

本院受理原告林文德与被告李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36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8日

王炎丰、张翠萍:

本院受理原告王建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闽0125民初293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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