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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河道检察官+”的“绿色守护”

2021-10-08 09:40: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8日讯 “最近天气炎热,村口的桥头发现大量死鱼漂浮河面,散发的恶臭十分难闻。”2021年7月间,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接到某乡镇村民反映的异常情况。为了做好辖区流域共治共管工作,河道检察官积极配合区河长办、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介入该河段污染事件的调查,从而助推相关部门对两家塑料米生产企业涉嫌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及危废管理不规范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举行座谈会商,持续完善提升河湖长制,不断推进水生态环境协作机制。

近年来,为了打造“畔鹭归来、鱼翔浅底、水清岸绿”的生态新罗,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大背景下,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紧跟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步伐,于2018年创设河道检察官工作制,助推河长制深入实施。2020年调整充实8名员额检察官,分别对应联系河长办督导组8位成员,挂钩联系所负责片区内各镇(街道)河长、村级河长及河道专管员。同时,增聘民间河长和河道专管员为生态检察联络员,纳入“一室N点多员”生态检察保护网,助力提升新罗区河湖治理与管护水平。

“河道检察官+”的日常工作有哪些内容?河道检察官必须巡查走访,做到“心中有数”!他们深入所挂钩片区及时了解掌握河道情况,就重点工程建设、畜禽养殖、重点企业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三进三访”活动,并联合河长办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调研,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案卷、询问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等形式掌握治理工作难点痛点,摸排涉河湖流域及周边生态环境破坏犯罪线索。结合“林长+检察长”机制,深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及时通报案件办理进展,通过现场督办、重点督办、挂牌督办的形式依法严肃从快办理,并结合专题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同时,新罗区检察院通过构建“一室N点多员”生态检察保护网,持续发挥“河道检察官+”法律监督优势,做到专项监督“时时在线”。深入开展破坏水资源环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生猪养殖业污染专项监督、“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检察专项监督、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及水流域面源污染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饮用水安全。

河道检察官还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用好公益诉讼品牌,对辖区流域内污染破坏水生态环境资源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圆桌会议、诉前检察建议等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并坚持以“一亲历二走访三调查”生态案件办理模式依法办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人士等参与听证会,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成果,同时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新罗区检察院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成立以河道检察官为主要成员的生态环保宣讲小组,采取法治宣讲进校园、进园区、进企业、进乡镇、进农户等多种形式,充分借助传统的讲座、工作展板、刊物等,结合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规定,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让生态环境保护价值观念在生活中能处处被感知。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林书晨 连豫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