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德化法院出台服务乡村振兴十项司法举措

2021-11-19 10:57: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9日讯 近日,德化法院出台《关于推行服务乡村振兴的十项司法举措》(以下简称《举措》),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举措》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从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大局、建立绿色服务通道、严厉打击涉农犯罪、服务特色农业发展、践行绿色司法理念、完善纠纷多元化解、妥善审理旅游纠纷、创新家事纠纷解法、发挥法庭前哨作用、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十个方面全方位、多举措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在完善乡村司法服务方面,《举措》明确,对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相邻权等涉农案件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方面,《举措》要求,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依托县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平台,与18个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分中心建立常态化互动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助力全域旅游发展方面,《举措》指出,建立旅游纠纷调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旅游纠纷“当天立案、当天调处”,妥善审理涉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案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主动服务旅游产业发展,为打造“世界瓷都·自在德化”旅游品牌提供司法保障。并前移司法服务端口,进入旅游景区开展巡回审判服务,利用民俗文化旅游节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

《举措》强调,人民法庭要主动对接辖区乡镇,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对接辖区,及时了解乡村治理问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人民法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巡回审判,适时启动“午间法庭”“晚间法庭”和“假日法庭”,把“巡回审判车”开到田间地头,实现现场开庭、现场审理、现场调解。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周成铭 曾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