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21年11月27日公告

2021-11-30 15:45: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关于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的通知

福州爱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罗祖扬系持有贵司50%股权的股东,自2016年1月1日起因贵司其他股东阻扰,罗祖扬无法参与贵司的实际经营,并且贵司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亦未向罗祖扬通报贵司的经营状况。现罗祖扬为了解贵司实际经营状况,依法行使股东知情权。因贵司拒收函件,请贵司在本通知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贵司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的章程、章程修正案、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决议、董事会会议(执行董事)决议、监事会会议(监事)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贵司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交易合同以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等材料准备完毕,联系罗祖扬或受托人陈园园律师安排具体查阅、复制事宜。针对上述查阅、复制事宜,在罗祖扬在场的情况下,罗祖扬有权要求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如贵司拟拒绝罗祖扬查阅、复制前述各项材料中任一项的,请贵司书面回复并说明理由。联系人:陈园园律师,联系电话:13609598306,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0层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

通知人:罗祖扬

2021年11月27日

分立公告

福清市兴欣石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仟万元,经2021年11月25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拟派生分立科诺尔(福清)建材有限公司,福清市兴欣石业有限公司存续。分立后福清市兴欣石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科诺尔(福清)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福清市兴欣石业有限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科诺尔(福清)建材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福清市兴欣石业有限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福清市兴欣石业有限公司承担。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就债务清偿进行协商。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805022309 联系人:林根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桥南工业区(兴欣石业)

福清市兴欣石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7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1月25日股东会决议,福清市兴欣石业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壹仟万元人民币减少为伍佰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根 联系电话:13805022309

联系地址: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桥南工业区(兴欣石业)

福清市兴欣石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福良 联系电话:0591-6272115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1706室

组长:邓翔成员:丁铁彪、王常保、张振英、张涛、李昊

福建省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21年11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公告

福关缉公字【2021】0011号

2021年1月25日,榕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一件由德国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编号为LB817018237DE,收件人为林嘉,收件地址为“大洋路1号融汇山水B区6305”的邮件中查获象牙制品8件,重0.14千克,当事人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于2022年2月27日之前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我关将对上述物品依法予以收缴。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7082181、87082185

联系人:林光慧、金龙

2021年11月27日

张林梅:

本院受理(2021)闽0602民初6060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张林梅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60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7日

陈海木: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被告陈海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7日

杨军:

本院受理原告林素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闽0304民初516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天尾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7日

福州市云佳易工艺品有限公司、韩友严:

本院受理原告邹德周与被告福州市云佳易工艺品有限公司、韩友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7日

陈勇秋:

本院受理原告范永区与被告陈勇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 0123 民初 14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19日

张福珍:

本院受理原告赖乔林与被告张福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21民初25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7日

江华其: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江华其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9民初839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案判决如下:一、解除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江华其签订的福万通普惠金融卡合约。二、江华其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福万通普惠金融卡借款本金39,222.23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但不得超过年利率24%)。三、驳回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47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407元,由江华其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7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