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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1年11月30日公告

2021-11-30 15:46: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关于设立沙溪口水电厂电力设施保护区的

公告

沙溪口水电厂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沙溪口2号,根据《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沙溪口水电厂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的批复》(南工信法规〔2021〕128号)划定结果,沙溪口水电厂所属10kV保安线、#1、2厂区线电力电缆和消防水管两侧水平延伸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已列入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钻探、打桩、挖掘或者超电缆盖板限荷碾压;禁止在危及消防水管的保护区内,擅自取士、挖沙、采石、打桩、钻探、修坟和进行其它挖掘作业,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含有化学腐蚀物质的液体和其它废弃物。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中电(福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认领公告

2021年11月23日凌晨1点20分许,莆田海警局在秀屿港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未涂刷船名船号的钢制船舶,该船舶运载成品油经测量为4.72吨。我局经调查无法确认上述船舶的船主、船载成品油货主,于2021年11月27日依法对上述船舶、船载成品油进行通告。请上述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携带有效证件、船载成品油手续来我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对上述船舶、船载成品油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4-5694110,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莆头村警民路499号。

莆田海警局

2021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清流县龙津橘芙三春烘焙店不慎遗失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2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4230021542,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清流县龙津橘芙三春烘焙店

2021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福建外星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仓山区建新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2020年7月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501040216104,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福建外星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战友中坤(福建)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34004859,现声明作废。

战友中坤(福建)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1月29日股东会决议,福建隆晟兴投资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050318678 联系人:郑丹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96号港头商务中心(港头广场)2号楼7层06商务办公

福建隆晟兴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郑高生:

本院受理(2021)闽0602民初6084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郑高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60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郑威:

本院受理(2021)闽0602民初6079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郑威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60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阮惠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阮惠君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吴焕新:

本院审理原告谢家锋与你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13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陈素珍: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德润车业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16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戴金梅:

本院受理原告温建洋与被告戴金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21民初20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朱志寅:

本院对原告林义荣诉被告朱志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02民初6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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