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屏南县检察院:为流域生态保护注入检察力量

2021-12-01 09:50: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屏南县检察院持续探索“检察公益告示”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日讯 近日,屏南县长桥溪、柏源溪两个流域周边村庄居民发现,沿岸村道的主要路口都设立起了醒目的检察公益告示牌。这些告示牌上明确标注着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并公开了职能单位的管护责任和举报电话。

这是屏南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联合开展巡河护河行动后,针对河道监管推出的一项新举措,也是该院持续探索“检察公益告示”机制的又一实践。

作为闽江支流古田溪的源头,长桥溪与柏源溪承载着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景观用水与饮用水的重要功能,对屏南生态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该县水域保护、综合治理的重点。

近年来,屏南县检察院聚焦水流域生态保护重点环节,全面落实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制度,依托河长办平台,深入摸排水流域生态违法犯罪线索,采取现场查、重点办、回头看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水源地保护、河道禽类养殖污染整治、河道采砂乱象治理等专项监督,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7份,磋商函4份,推动召开圆桌会议8场,促成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149.5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5公里,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6个,拆除违规跨河建筑1座,及时遏制水流域生态环境犯罪行为,为流域生态构筑起检察屏障。

为进一步凝聚水流域保护的强大合力,推动实现“水清、河畅、岸绿”,该院及时梳理巡河护河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积极尝试公益告示这一新举措,在水源地、溪流沿岸居民聚居点等关键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检察公益告示牌。通过告示牌的公开宣传,让水流域保护行政职责透明化,从而提升行政机关履职主动性。同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公众提升水流域环境保护意识,也畅通了违法线索的发现渠道,推动形成行政机关主动作为、公众自觉维护、检察有力监督的保护机制,实现长效治理。

(本报记者 王淇锋 本报特约记者 翁慧芳 通讯员 张家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