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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500岁的“周公树”老有所依

2021-12-03 11:09: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南平市检察机关全力推进“保护古树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

屹立村头一古樟,遮天蔽日撒阴凉。

走进光泽县杭川镇的跃进桥头,沿石板阶梯下行,就能看见这样一棵虬曲苍劲、郁郁葱葱,拥有500余年树龄的古樟树,属国家二级保护珍贵树种。

“1962年1月,在中共中央召开中央扩大会议后的一个午餐期间,时任总理的周恩来同志表示曾到过光泽县跃进桥头,并在这棵古樟树下驻足休憩。同时,他还专门向来自光泽县的南平专区代表了解了古樟树的情况。”翻开光泽县革命老区发展史,这棵古樟树与周恩来总理的奇缘故事娓娓动人,它也成为了周恩来同志曾经在光泽县革命工作的历史见证。而后人为了纪念这一传奇,都雅称这棵古樟树为“周公树”。

这样一棵见证百年历史变迁,经历血色年代洗礼,记录改革岁月发展,寄托一代又一代光泽人“乡愁”的百年古树,近期不时散发出异常浓香。

“古树异常的发现,源于今年8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保护古树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光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甘志远表示,在专项监督活动中,这棵平时仅仅只是散发淡淡樟木香味的古树引起了县院的注意。

经过现场细致勘查,承办检察官发现古树周边正在施工,异常浓香的主要因素是源于施工挖掘时不慎破坏树根所致。同时,古树周边局部地面被非通透性硬化,树木保护牌被施工围栏完全遮挡,已无法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为保护古树名木生态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光泽县检察院一方面固定现场证据,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另一方面,逐一与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协商。

此外,该院还连续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3份检察建议,建议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不利于“周公树”生长的破坏性施工,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修改,并修复因施工对“周公树”造成的破坏;积极制定科学、合理的养护方案,保障古树的长远生长;改造遮挡围栏,在醒目位置重新悬挂保护牌,进一步通过增设宣传栏、运用新媒体等方式,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对古树名木管护问题高度重视,纷纷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周公树”重新焕发往昔的勃勃生机。

“随后,我们也进一步推进‘保护古树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范围内的1420余棵古树名木,80余个古树群展开调查分析,制定有力保护举措,促进各部门形成监管和保护古树名木的合力。” 甘志远说道。

9月底,光泽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时,实地察看了“周公树”的保护情况,并在听取相应报告后,对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有效保护古树名木工作成效予以肯定。

古树名木具有重要的经济、生态、文化、历史、科研和景观价值,是“活文物”“活化石”,同时在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据了解,截止2021年10月,南平市古树名木累计认定41427株,其中福建树王12株,两项数据均为全省最多。

为此,南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履行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将强化古树名木保护作为打造“依法严惩、恢复司法、公益诉讼、综合治理”“四位一体”生态检察南平样本的重要一环,全面为南平聚焦全方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数据显示,“保护古树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立相关案件51件,运用诉前程序解决39件。

“下一步,我们也将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完善联合监管,适时开展联合检查,争取地方人大针对性立法,强化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古树名木生态效益补偿、保险等制度,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水平。”南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张建森说道。

(本报记者 周新 福建长安网记者 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