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画好司法“同心圆” 擦亮生态“金名片”

2021-12-09 16:47: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德化县人民法院以绿色司法绘就美好生态画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9日讯 德化山清水秀、绿意流淌,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位居全省前列、全市首位,拥有7块“国字号”生态旅游品牌,被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是国家生态县、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县。近年来,德化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德化县域生态优势,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致力画好绿色生态司法“同心圆”。

11月25日,生态环境审判庭召开生态司法专题研讨会,梳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存在的“短板”与弱项,并深入谋划下阶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工作重点。

会后,该院出台《德化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相关决策部署,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10条具体举措,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延伸司法保护领域,努力打造司法生态保护的“德化样本”。

在此基础上,12月7日上午,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黄小康带队到德化生态环境局,就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德化法院与德化生态环境局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探索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拓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共享格局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当天下午,黄小康一行在德化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曾华基的陪同下,前往彭村水库、国宝乡佛岭村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对彭村水库、溪流域(国宝段)的水质、周边环境卫生以及是否存在白色垃圾等情况开展实地巡查,扎实做好湖库日常巡查和管控工作,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并前往河湖长制科教馆参观河长制主题公园及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标准化建设。

据悉,近年来,德化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努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5年来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1件,维护瓷都生态资源安全;立体修复呵护受损生态环境,在办理的10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适用“补植复绿”机制,督促被告人将510亩补种义务落到实处,守护美丽乡村“高颜值”;拓展健全多元共治共享格局,横向联合县检察院、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构建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联合开展“清水蓝天”及“铁腕行动”、陶瓷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以及水环境治理风险预测、咨询普法等,共筑瓷都生态绿色屏障。

(徐晓璐 孙志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