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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1年12月17日公告

2021-12-17 17:02: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21年11月12日11时许,我局在连江县安凯乡奇达村海域抓获涉嫌装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柴油的铁质油船(船侧涂写:安奇067)一艘,后经过磅,该船舶实际总运载涉嫌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9.3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及船舶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连江县公安局安凯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连江县公安局安凯派出所

2021年12月17日

遗失声明

本人郑家奇不慎遗失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核发的军人保障卡一张(卡号:810000180929272187),旧卡声明作废,申请补办。

郑家奇 监护人:欧妍桦

2021年12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雀粤餐饮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3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1820109213,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雀粤餐饮店

2021年12月17日

债权债务变更公告

泉州市富宏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预计于2022年2月18日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变更前的债务由泉州市富宏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原股东张文杰、张明伟承担,与泉州市富宏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新股东无关。为明确债务分担,请债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报债权,逾期后果自负。

公司联系人:曾汉江联系电话:18824622690

泉州市富宏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晴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 35060310005551,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晴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永科工贸有限公司遗失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皋分理处开户许可证一份,账号:9040214060010000008534,核准号:J3940005175901,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永科工贸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李春丽: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李春丽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54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7日

黄慧林: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黄慧林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48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7日

黄国强: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黄国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49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7日

沈炳坤: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沈炳坤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49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7日

陈阿娜:

本院受理原告揭凤娇与被告陈阿娜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7日

陈素香: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陈素香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75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巷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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