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12月24日公告
关于颁(换)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的公告 下列机构经批准,允许颁(换)发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1、机构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许可证流水号:00036130 批准日期:2010年11月16日 机构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16号立洲大厦16层、17层01室 机构编码:000127350000 业务范围:上级机构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发证日期:2021年08月23日 负责人:闫文诚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62172017 经营区域:福建省行政辖区 以上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www.cbirc.gov.cn)查询 认领公告 2021年12月20日16时09分许,泉州海警局在惠安县湄洲湾附近海域(25°2′.884N,119°2′.379E)查获一艘蓝色钢制外壳均未涂刷船名船号的船舶,长约23.47米,宽约4.47米。查获时,该船船舱为空载,船上船员4名,在该船上未发现该船船舶证书,我局经调查无法确认该船船主,现依法将该船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携有效证件到泉州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对该船舶进行处理。联系电话18959721848,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居港街65号。 泉州海警局 2021年12月24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卓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110102819,声明作废。 福建卓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福建嘉会泰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邓锡明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榕仓劳人仲案字【2020】89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法定期限,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林丽芳: 本院受理原告杨志发与被告林丽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 0123 民初 163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日 彭明浩: 本院受理的原告赖承雷与被告彭明浩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347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3478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4日 中科恒源(厦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余钟文与被告王从新、杨彬、第三人三明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恒源(厦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余钟文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