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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2年1月5日公告

2022-01-07 10:45: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遗失声明

清流县昂力幼儿园不慎遗失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33504230003410,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清流县昂力幼儿园

2022年1月5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仓山区大枫堂食品商行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9日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50104MA8UB5141Q,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仓山区大枫堂食品商行

2022年1月5日

遗失声明

河南丰存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河南省西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24日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2MA46PD5Q6W,现声明该营业执照的正本作废。

河南丰存商贸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阳泉面馆不慎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1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9810011738,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阳泉面馆

2022年1月5日

黄荣华、三明梅列慈爱国宾综合门诊部、庄丽璇:

本院受理原告许岳华与被告黄荣华,第三人三明梅列慈爱国宾综合门诊部、庄丽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1850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5日

傅剑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与被告傅剑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2258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5日

苏代福: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37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一、苏代福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普惠金融卡欠款本金46171.7元,支付利息(包括透支手续费、违约金)2195.3元(利息及透支手续费、违约金暂计至2021年8月24日止),并从2021年8月25日起继续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支付利息(包括透支手续费、违约金)至还清欠款之日止;二、苏代福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服务费3600元。案件受理费1099元,减半收取549.5元,财产保全费570元,由苏代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1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月5日

王家忠、叶伊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王家忠、叶伊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91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5日

李泽峰:

本院受理原告将乐县斌斌电器水暖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8民初1619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泽峰应支付欠原告将乐县斌斌电器水暖商行材料款742元及支付原告将乐县斌斌电器水暖商行从2021年11月8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74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利率1.5倍计算)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1月5日

倪永林:

本院受理原告肖林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2021)闽0428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倪永林应归还肖 林建借款13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3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 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 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 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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