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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1年12月30日公告

2022-01-07 10:50: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方云: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志沂与被告方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号法庭(列东办公区)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0日

李优鑫: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学里诉被告李优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闽0481民初295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李优鑫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张学里借款41,000元;案件受理费825元、公告费600元,由李优鑫负担。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0日

罗立东、邓芝红: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罗立东、邓芝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264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令:罗立东、邓芝红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本金18190.6元、利息(含违约金)6594.15元,由罗立东、邓芝红负担案件受理费420元、公告费6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0日

陈志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方寿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436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0日

章泽云:

本院受理原告张景生与被告章泽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3721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0日

福建省龙岩市衣米阳服饰有限公司、曹梅花、曹梅珍、伍宗才:

本院受理原告黄青华与被告福建省龙岩市衣米阳服饰有限公司、曹梅花、曹梅珍、伍宗才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黄青华诉请1.判令福建省龙岩市衣米阳服饰有限公司、曹梅花、曹梅珍、伍宗才偿还原告加盟费25000元并支付违约金;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0日

李和华:

本院受理原告吴红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3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0日

林梅霞:

本院受理原告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与被告林梅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 0123民初 1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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