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忠诚履职印记
坚守检察初心 践行司法为民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工作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之一,维护人民权益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龙岩市检察机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能动履职保障民生福祉。 “晚上有车经过时,松动的井盖噪音扰民,减速带破损、缺失导致成排的膨胀螺丝、钢钉裸露路面,道路上的‘钉子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2021年初,龙岩市检察机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道路安全问题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龙岩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活动 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龙岩市检察院先后制定下发了《窨井盖安全问题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关于开展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危害公共安全专项监督。针对道路窨井盖、“钉子阵”等危害公共安全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同年4月份,龙岩市检察机关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阶段顽瘴痼疾整治要求制定方案,进一步提升监督效果,确保诉前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切实将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推动多部门讨论形成《龙岩市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五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02人;依法监督部分外卖网络经营监管不力问题,督促下架不符合条件的商户4299户次;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和问题窨井盖专项监督,守护“舌尖上”“脚底下”安全。 检察长李航接待来访群众并答疑解惑,为群众办实事 “历时两年、持续追查浙江某企业倾倒我市的工业‘毒垃圾’系列案件,起诉14人,督促清运‘毒垃圾’1.2万吨,促成赔偿生态损害修复金1500多万元,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埋单’。”龙岩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凌告诉记者,五年来,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316人,督促补植复绿4137亩。 五年来,龙岩市检察院运用项目化推进检察业务提质增效。在全省率先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建立跨省域、跨流域、跨部门生态公益保护联动机制,牵头建立闽粤赣三省交界区检察工作协调机制;联合紫金矿业建成全国首个建设在矿区的“生态修复治理检察示范基地”。《龙岩检察“紫金花”: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治理》,入选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此外,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行“零容忍”,组建“星星之火”未检工作团队,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办理,加强涉案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对标对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龙岩市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目标,办好涉检信访,一批“老大难”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处理。完善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两级检察院均建成可连接四级检察院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一键式”“一站式”检察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