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2年1月11日公告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1月6日股东会决议,福建天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48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18650799667 联系人:连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广汇·阳光城3幢13+C号房 福建天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莆田第九中学,丢失空白福建省接收社会捐赠专用收据53份,票据段号:00073873-00073925,现声明作废。 莆田第九中学 2022年1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泉港净邦洗涤用品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小组组长:陈富 成员:沈银妹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界山村南山51号 电话:15526111261 联系人:陈富 泉州泉港净邦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州好得幸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040129749,现声明作废。 福州好得幸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李传贤: 本院受理原告周逢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陈大通、阮菊娥、阮元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蕉城区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 0902民初15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谢小力: 本院受理原告宁德市远达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1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曰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