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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法院首用独任制审理民事普通程序案件

2022-02-16 12:48: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6日讯 日前,仙游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同的是,普通程序案件以往开庭至少需要三个人组成合议庭,而这次审判席上仅有一名法官。这是仙游法院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施行后,首次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普通程序案件。

据悉,涉案工程位于仙游县鲤南片区,被告福建某建工有限公司中标了该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原告张某,原告张某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2018年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定造价为140多万元。现工程质保期已届满,但被告福建某建工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原因,尚欠工程款16多万元未支付给原告张某。张某无奈只好将发包方福建某集团有限公司和转包方福建某建工有限公司诉至仙游法院,要求支付尚欠工程款。

承办法官经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可以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庭审中,承办法官按照一审普通程序规定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免去了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摇号选择合议庭成员、合议庭庭前准备、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庭后合议等程序性事项,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颜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