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一个来自普法现场的求助

2022-02-16 13:28: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6日讯 “检察官,求求你们帮帮我,我一个女人独自抚养孩子,靠一点收入真的无力再承担孩子的费用了……”日前,在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一场日常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李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检察官反映其前夫拖欠孩子抚养费问题,请求检察官帮助。

经了解,李女士与前夫离婚多年,根据约定,离婚后由李女士独自抚养孩子,其前夫按月支付抚养费。但离婚后,其前夫只支付了一次抚养费后便离开福鼎,与李女士失去联系。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各项费用支出倍增,仅靠李女士一人微薄的收入只能维持温饱。如今孩子又面临升学,无力承担学费的李女士只好将希望寄托在检察官身上,希望检察官能帮其寻找前夫,承担应有的抚养义务。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信息,其前夫户籍及住所地均不在福鼎。考虑到李女士经济困难,为了及时保障李女士孩子的权益,承办检察官协调联系千里之外的李女士前夫户籍所在地检察院提供支持,协调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为李女士提供法律帮助。经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李女士的前夫将按照协议履行抚养义务,有效保障了李女士孩子的权益。

“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检察机关有权督促、支持相关当事人提起诉讼,这是福鼎市检察院履行涉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职能的一个工作缩影,也是检察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举措。”承办检察官说道。、

(本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庄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