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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多万元债务履行完毕 善意执行让企业“起死回生”

2022-02-22 11:02: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2日讯 “实在太感谢法官了,现在我们已经全面恢复生产,着手改进管理,努力提升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日前,惠安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访辖区惠东工业区、城南工业区部分企业,其间,某公司负责人将企业发展布局细细道来并向干警连连道谢。

原来,某银行与该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该公司应偿还银行抵押债权3000余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惠安法院执行局启动拍卖程序,第一时间查封涉案土地厂房,防止权属转移。但在评估拍卖前期的调查取证工作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该公司无法支付逾期贷款本息主要是因全球新冠疫情,经营销售受影响,造成停工停产。

为切实保障申请人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轻对被执行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保障有前景的企业恢复经营发展,惠安法院坚持灵活执行理念,结合该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执行方案:一方面推动公司土地厂房的拍卖进度,以拍促执;一方面加强与申请人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释理说法促和解,以期盘活该公司。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多方协调帮助下,该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经营等方式复工复产,盘活了闲置的土地厂房,解决了当地400多人的就业问题。恢复生产经营后,该公司与执行案件申请人某银行达成执行和解,成功履行完毕3000多万元执行案款。

运用“府院联动”“放水养鱼”灵活执行举措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涅重生,是惠安法院刚柔并济推进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工作缩影。近年来,惠安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发展大局意识,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市首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白名单”制度,随案寄送《主动履行告知书》,正向激励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深入研判、因案施策,积极运用“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等灵活举措,提升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增强造血功能,兼顾各方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双赢”效果;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送法进企业”活动,走访辖区重点行业企业、涉诉涉执企业,了解辖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提升司法服务企业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水平,以司法力量为企业纾困解难,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张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