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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让孩子在开学前拿到抚养费”

2022-02-23 11:00: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在一起抚养纠纷的申请强制执行案中,面对未成年申请人,安溪法院执行法官林亚虹暗下决心——

“务必让孩子在开学前拿到抚养费”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3日讯 “小木,待会跟爸爸和姑丈他们一起去吃个饭,爸爸再给你买两套衣服。”2月14日傍晚,在安溪法院执行局调解室里,王某向小木(化名)发出七年来父子间的第一次邀请,小木的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这一天,对小木来说,得到的不仅仅是生活费,更是他久违的父子亲情。而这,离不开安溪法院执行法官林亚虹的努力。

事情要从2014年说起。小木的母亲赵某与父亲王某因感情不和,经安溪法院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小木由母亲赵某抚养,父亲王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直至小木年满18周岁。判决生效后,王某仅支付第一年的抚养费。2021年11月4日,小木向安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安溪法院执行法官林亚虹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王某均以做生意失败没钱为由推脱。经查询,其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2022年春节到来,小木却格外煎熬。学校通知2月16日正式开学,眼看时间一天天临近,他的生活费却还没有着落。熟知情况的林法官,亦是无比焦急,暗下决心:“务必要让孩子在开学前拿到抚养费!”

“小木爸爸,我是安溪法院执行法官林亚虹。支付抚养费是作为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孩子即将开学,这是他目前最重要的事,你要克服一下,让孩子安安心心地去上学……”节后一上班,林亚虹就拨通王某的电话,对其进行释法说理,终于确定双方于2月14日下午到法院进行调解。

“法官,我是真的没钱,这些年做生意一直亏损,不然我也不忍心孩子受苦。”调解期间,王某向林法官诉苦。

“小木的母亲这么多年一个人既要抚养小孩,又要赚钱养家,她容易吗?作为父亲,支付抚养费是你应尽的义务。而且,孩子处在青春期,是人生成长的重要时刻,他更需要你的陪伴和关爱。我们希望通过本案缓解你们双方的紧张关系,让你们能更多参与到小木的成长过程中。”“孩子已经上初二了,即将开学,学业是他现在首要大事。再怎么困难,都要克服,孩子的事是第一位!”亲情是案件的突破口。林亚虹从孩子教育谈到人生成长,从衣食住行谈到父子感情,耐心细致的劝导,让王某从原本无所谓的心态,沉浸到对亲情的怀念中。他表示自己会尽力克服经济困难,确保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

“小木,这一万元生活费你先拿着。你爸这些年经济确实比较差,法官说得对,这些年他做得不够好。今后有问题你尽管说,你爸和姑丈还有你大伯们一定会尽力帮你。”一同到法院参与调解的小木姑丈郑重地对小木说。

“法官,我是小木的大伯,我能和他通个电话吗?”调解过程中,林亚虹接到小木大伯的电话。

面对林亚虹递过来的手机,小木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一直拒绝小木和父亲一方亲人见面的妈妈,这一刻也心软了,并未阻止小木,转身偷偷抹去了眼角的泪水。

“法官,他姑姑想和他通个视频,可以吗?”随后,小木姑丈也向法官恳求。此时,林亚虹俨然成了“联络人”“传话筒”,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也慢慢被亲情融化。

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扣除当场支付的一万元外,王某应于每月15日前支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小木年满18周岁止。看着双方签下和解协议,小木收下那一万元,林亚虹如释重负。

和解完毕,王某向小木发出邀请,于是有了开头那一幕。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苏明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