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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自证“我是法官”

2022-02-28 13:52: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你不要再打我电话了,你再打我就报警了。”

“我是执行法官,请相信我。”

日前,这样“你来我往”的对话反反复复在上杭法院上演。

这一波折“情节”是发生在一起诈骗案退赔款发放过程中,受害人因“被骗后遗症”,错把执行法官当成诈骗分子。

2020年4月下旬,一诈骗团伙以冒充“客服”等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诈骗金额从最低4800元至最高近18万元不等,共骗取11名被害人合计34万余元。该案经上杭法院审理并宣判,判决生效后即移送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人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但从判决书中得知被告人均有取保候审,并在公安机关协助下通过提取扣划取保候审保证金方式,执行到位9万元。

在该诈骗案11名被害人分布八省的情形下,为尽快与被害人取得联系,春节后开工第一天下午,承办法官就试图通过电话联络被害人。然而,这些被害人因曾被诈骗的教训深刻而留下心理阴影,或是拨打50余次电话才终于接通,或是微信视频聊天后仍删除好友,或是直接把法官错认诈骗分子而破口大骂,退赔款发放进展滞缓。

对此,承办法官深知若要顺利发放该案退赔款,就必须先破除这面“信任隔阂墙”。于是,承办法官为证明“法官是法官”,微信、彩信、电话“齐上阵”,添加被害人微信后与其视频聊天,通过彩信发送现场照片,告知其可通过全国法院系统服务电话12368核实,使用能显示“上杭法院立案大厅”字眼的电话进行联系,还通过与接受报案的派出所取得联系请求其协助等等。

“我实在是被骗怕了,所以一直都不敢相信,以为你这又是诈骗的。”功夫不负有心人,法官连续几天不厌其烦地“自证清白”,终于消除了被害人疑虑。2月10日,上杭法院作出分配方案,并取得全部被害人的同意。现已将执行到位的9万元按比例分配给11名被害人。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李开钦 李林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