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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检察机关“三多”办案理念服务民企发展

2022-03-04 10:30: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潮起东南,千帆竞发。

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2021年6月,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新要求下,如何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考验着检察机关的履职担当和政治智慧。

福州市检察机关把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三多”办案理念创新落实到亲清护企实践中,重点做好“六个一”,当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老娘舅”。

落实一项政策

坚持“少捕慎诉慎押”

疫情大考下,如何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福州市检察机关更新司法理念,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注重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维护经济健康发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出台13条服务保障意见,会同市法院、公安局制定重大涉民营企业案件会商协作机制,五年来,共依法不捕890人、不诉772人,坚决避免办一个案件,倒一个企业。

2021年3月,福建某电子公司负责人陈某为逃避海关监管,以伪报贸易方式走私货物入境,偷逃应缴税款。

福州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核查认为,该案犯罪数额较小,主观恶性不大,陈某投案自首,具备从轻减轻量刑情节,且陈某公司正处于疫情复工关键关口,符合“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经公开听证,福州市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福建某电子公司及陈某作不起诉处理。目前,恢复“自由身”的陈某全力带领公司拓展业务,员工复工率100%。

“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切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在平等保护非公经济发展方面不断做深做实,让民企真切感受到了司法温度。”福州市人大代表穆秀鳌对福州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给予高度肯定。

推进一项改革

开展企业合规改革

2021年3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企业合规改革。为响应高检院号召,2021年11月,福州市检察院选取民营经济比较发达、企业法治需求旺盛的长乐区和福清市,开展企业合规试点。为尽快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福州市检察院顾颀副检察长带队到全省首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晋江市检察院参观学习。

目前,长乐、福清两个试点单位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并积极开展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等普法宣传,为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挂钩一批企业

两级院领导定向联系

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内流水线上,机器有条不紊运作着,一批批高档布料迅速翻卷成匹。

2021年10月,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建飞前往该公司调研,了解恒申集团产业布局、产品研发等情况,为企业发展提供意见建议。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建龙对福州市检察机关长期以来提供的法治服务表示感谢。

2022年1月,福州市检察院在原有挂钩20家企业基础上,从科技创新、金融商贸等行业中,选择100家有现实法治需求的民营企业,作为两级检察院领导定向挂钩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解读、法律风险防控、合规建设指导等帮助。

各基层检察院还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纷纷做实做细服务保障举措,晋安区检察院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联络室”、马尾区检察院成立全省首家派驻中国(福建)自贸区检察室、长乐区建成全省首个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教育基地、福清市检察院设立“两国双园”元洪区检察工作室……福州市检察机关法治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拓宽,检企距离进一步拉近,服务精准度进一步提高,为民营企业提供“融入式”检察服务,有力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