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用柔肩铁骨扛起如磐初心
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依法履职尽责屡获殊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8日讯 日前,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据悉,这是2021年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也是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巾帼不让须眉!湖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女干警们一直用自己的柔肩铁骨扛起如磐初心,能动履职,描绘着一幅幅美丽动人的画卷。今天,在“三八”国际妇女节这个特殊的节日里,让我们一起走进湖里区检察院,一睹新时代女检察官的风采。 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职工 利剑护平安 在主责主业创稳中 贡献巾帼力量 “无论是指控犯罪还是法律监督,湖里区检察院的女检察官们都无所畏惧、勇往直前。无论是一线办案干警,还是从事其他检察工作的职工,大家都全力以赴、履职尽责。”湖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龚静说,“巾帼能顶半边天。” 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第一检察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63件442人,审查起诉案件366件679人,有罪判决率100%。其中,办理医保诈骗系列案件,目前已挽回医保基金损失共计700余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依法打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促成金融机构完善贷款程序和信用卡管理制度。2021年,部门和干警分别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洗钱犯罪有功集体和个人。 “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涉爆涉枪、黄赌毒、多发性侵财等犯罪,我们坚决依法履职,从不手软。”对于湖里区检察院女检察官来说,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是她们最坚定的目标。尤其是近年来,该院坚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精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3年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1件149人,深度参与医疗、交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21年,湖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还获得“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