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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我还想继续读书”

2022-03-09 13:13: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在校大学生因将银行卡借给诈骗分子后涉罪,

平和检察院检察官与他多次交谈,大学生说出了心里话——

“检察官,我还想继续读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9日讯 “真的非常感谢!孩子也非常珍惜这次机会,他让我们转达,一定会认真学习,好好学法守法,不会再让你们失望!”日前,被不起诉人小赖的父母向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送来一面写有“明察秋毫有担当 公平正义护学子”的锦旗,并向检察官连连道谢,感谢检察官挽救了他们的孩子,挽救了他们的家庭。

事情源于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去年办理的一起不起诉案件。

小赖是一名大专在读学生,2021年2月至5月间,小赖将名下3张银行卡提供给赖某(另案处理)用于接收犯罪所得资金,并通过手机银行APP帮助转账到指定账户。经查,小赖帮助转移的2223567.79元资金中有37000元系被诈骗资金,小赖从中非法获利2897元。

案发后,小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2897元。经审查,小赖犯罪时系在校大学生,因社会阅历较浅误入歧途。

“检察官,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我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本来我可以把专业学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如今,一切都要毁了,请你们帮帮我,我还想继续读书,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审查起诉环节,经办检察官多次与小赖谈心,在其中一次交谈后,小赖诚恳地对检察官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他坦诚表示,检察官的多次谈话帮教让他重新看到了希望,他想改过自新。

一个少年迷途知返,应该给他什么样的处理呢?这个问题摆在了经办检察官的面前。

小赖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是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是在校生且具有自首、主动退赃的情节,又在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经过研讨,出于教育挽救目的,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小赖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宣告不起诉决定后,平和检察院的检察官还致电给学校的老师,希望通过校园与检察机关的协同合作,给予小赖更多的关心,尽量减少案件对他带来的影响,帮助其更好的回归校园,努力完成学业。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在春暖花开的日子,小赖如愿回归了校园,其背后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决心。

(本报记者 洪凌霄 福建长安网记者 袁伟婧 通讯员 庄俊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