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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检察院探索附条件不撤销监护权

2022-03-15 12:18: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我还可以跟爸爸生活在一起吗”

“老王,最近和孩子相处得怎么样?”

“孩子那天主动跑过来拥抱我,还亲了一下我的脸……”王明(化名)望了一眼儿子,脸上洋溢着幸福。

“自孩子妈离开我们后,我都不记得我们爷俩啥时候这么亲热过,感觉孩子就只会给我捅娄子,我也不知道要怎么教育他,就知道打一顿……真要谢谢你们,教会我们相处的办法。”

……

日前,王明牵着其儿子的手走进福鼎市检察院,为检察官送去锦旗,感谢检察官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帮助修复父子两人之间的隔阂。

2021年6月4日,福鼎市某学校教师发现学生王小军(化名)身上有多处不明伤痕,经询问得知为王小军父亲殴打所致。该教师遂向学校反映,并由学校逐级向教育部门反映,教育部门按照未保联盟制定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及时向福鼎市公安局报案并同步通报检察机关。

2021年6月7日,福鼎市公安局就王小军被伤害案商请福鼎市检察院提前介入。经审讯,侦查机关认为王明不具有故意折磨和摧残被监护人的主观故意,而是因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引发的伤害案件。经鉴定,被害人王小军的伤情达到轻伤一级。2021年10月27日,福鼎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王明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福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2019年至2021年间,王明为了惩罚儿子盗窃他人财物及未完成家庭作业等不良行为,多次采用毛竹条抽打身体的方式进行教育。2021年5月23日,王明又因儿子欺骗自己,使用毛竹条对其进行抽打。

该案发生后,为了避免王小军放学后再次遭受殴打,确保王小军的人身安全,检察院协调教育局对王小军进行转校安置,将二人暂时分开。

“我还可以跟爸爸生活在一起吗?”与父亲分离之际,王小军的一句低声请求,让承办检察官陷入深思。

“王明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涉嫌监护侵害,依法可以支持起诉撤销王明的监护人资格。但是,亲情陪伴才是成长的良药。”再三思考下,最终承办检察官在尊重王小军意愿的情况下,依法对王明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决定给予王明六个月的保留监护权观察期。

虽然亲情的陪伴是一剂良药,但陪伴孩子,也讲究方法。检察院同步委托司法社工介入,联合安置所在的学校对王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王小军进行行为矫治。针对王明年龄较大且文化程度较低的问题,由安置所在的学校对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使其认识到教育孩子的不良方法会造成严重的亲子隔阂及危害。

另一边,针对王小军遭受亲情伤害后出现的心理创伤,司法社工进入安置所在的学校支教建立信任关系,并进行dISC测试,分析其性格、需求,联合安置所在的学校开展行为矫治及“感受”活动,引导感受亲子间的爱与需要。

经帮教,王小军目前在校表现良好,未再发现盗窃等不良行为,王明也深刻意识到自己粗暴教育方式的弊端,倍感自责。

“当听到王明面带羞涩地跟我讲述孩子给予的爱的拥抱竟然让王明感到如此幸福时,我觉得再多的努力都是值得的。”该案承办检察官说,“每一件涉未案件背后,都可能会有着一个个支离破碎的家庭。作为未检检察官,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挽救、保护孩子,还要帮助他们架起亲子沟通的桥梁,找到幸福的密码。”

(本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庄梅梅 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