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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积极助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2022-03-24 15:49: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春风又绿“龙岩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4日讯 春意盎然,又是一年百花争艳时。日前,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们再次来到位于龙岩洞公园的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公园内亭台错落、奇石密布,枫树、朴树、香樟、马尾松纷纷抽出新的枝芽,无声传递着春天的气息。然而多年前,该地还曾因采矿致使山体受损严重,岩石裸露,破落不堪……

新罗区系我省重点林区、矿区,矿产资源丰富,长期采矿致使山体遭破坏,水土流失严重。近年来,新罗区检察院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居民集中区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直观可视范围“三区两线” 等为重点,结合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 “紫金花”之“河道检察官+”流域专项生态修复治理活动,在职能范围内重点突破,帮助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废弃矿山治理难题。

为实现多方走访有效监督,该院综合利用“河道检察官”工作机制、行刑案件材料、12309检察服务平台、新闻媒体等,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调取18个区级发证已过期或已注销、未足额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矿山档案逐一审查,摸排监督案件线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4件、督促履职检察建议6件,促使其向多家矿山企业催缴收取矿山生态恢复金1000余万元。

通过明确重点、精准开方,该院针对已关闭注销矿山、非法采矿行刑案件案涉矿山、小溪河重点流域周边的废弃矿山已造成水土流失、生态未修复等问题,确定重点推进生态修复的废弃矿山名单。针对适中某基建石场停产后矿区地质环境持续受损,水土流失严重影响下游小溪河流域的水环境,而采矿权人长期不履行治理恢复义务的情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镇街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成功督促该石场现建成排水沟200米,开挖简易砂土沟250米,植被恢复面积18亩,治理修复工作成效明显。

确定典型,精准助力。该院针对翠屏山矿区基本关停的情况,为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制定《关于进一步服务翠屏山矿区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在龙岩洞公园的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协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涉案生态修复补偿金用于该基地异地补植复绿。在公园内设置矿山修复治理法治宣传板,通过对相关法律知识、法制宣传标语、新法速递及典型案例的解读,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以及生态检察职能,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感染力。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林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