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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高墙的检察情

2022-03-29 17:07: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安市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热心协助在押人员子女落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9日讯 “多亏了你们的帮助,孩子已经成功落户入学,现一切正常。”3月23日,福安市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对当事人贺女士进行回访时,贺女士感激地说道。

2021年12月上旬,福安市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接到贺女士的求助电话,称其男友黄某某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福安市看守所,因俩人是未婚生子,导致其孩子尚未落户。当前,幼子上学在即,却无法应派出所要求提供亲子鉴定办理落户手续,这让贺某某焦急万分。不知所措之际,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打了检察官的电话。

群众利益无小事。了解情况后,检察官高度重视,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并就此事进行审查。同时,及时约谈在押人员黄某某,在征得黄某某同意的情况下,积极与看守所及黄某某户籍所在地溪柄派出所进行沟通协调,决定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为其特事特办。

检察官经了解发现,此事的主要难点在于:按照程序,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需要提供鉴定双方现阶段的合影照片,但这有违看守所的管理规定。

为此,检察官多次与看守所、派出所及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沟通协商,敲定若无法提供合影照片,则由黄某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见证其采集血样过程,进行亲子鉴定,并出具情况说明。同年12月下旬,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前往福安市看守所,在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为黄某某采集鉴定血样。几天后,贺女士带着亲子鉴定结果到派出所,成功为孩子落户。

为黄某某的孩子成功落户的案例,是福安市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让在押人员感受到执法温情的生动缩影。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福安市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设立检务公开宣传栏,向被监管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卡,健全被监管人约见检察官、投诉信件首办制等制度,及时办理被监管人诉求。同时,联合看守所建立健全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联动机制,开通绿色通道,为在押人员办理房产公证、亲子落户、医疗治病、亲情会见等,依法保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赖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