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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耕地资源保护

2022-03-31 15:22: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31日讯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近年来,浦城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央“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要求”,坚持把解决耕地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把持续强化耕地公益司法治理与推动落实好耕地用途管制结合起来,着力推进耕地资源保护,不断提升耕地公益司法治理效能。2020年以来,共起诉4件5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涉及被违法占用、破坏、污染的耕地60余亩。

近日,看到眼前曾被占用长达5年的耕地重现生机,到现场回访的检察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2017年,浦城某茶场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占地建设,90余平方米水田遭到严重毁坏。2017年6月,县自然资源局对该茶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建筑进行查处并处罚,责令其10日内拆除违法建筑。

直至2018年1月,被罚茶场仅交了罚款,逾期未履行拆除违法建筑义务。随后,县自然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行政裁定,由茶场所在乡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2021年,浦城县检察院在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上述涉案违法建筑仍未拆除,立即展开调查,后向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在多方的努力下,2022年2月,涉案建筑物被拆除并恢复为耕地。

回访中,办案检察官表示,被占用耕地面积虽小,不足百平方米,但是我们必须努力办好一件件看似普通的“小案”,竭尽所能,守好耕地保护这条红线。

基本农田是老百姓的“吃饭田”,保护基本农田绝不能有闪失。为此,浦城县检察院主动扛稳守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通过强化机制建设,加强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的协作配合。

2021年10月,该院与县自然资源局联合会签《关于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建立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土地执法查处领域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实现动态监督,并依托机制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共同加大耕地资源保护力度。

2021年12月,该院收到自然资源局移送的一条耕地资源受到侵害的公益诉讼线索,近4亩基本农田被占用建设养猪场。掌握线索后,该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办案的优势,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程序,通过实地走访、询问当事人和检查执法台账,认真听取执法部门意见后,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基本农田,有力遏制和打击违法占用行为。

同时,针对违法行为人对我国土地法律政策认知不足、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意愿不强等问题,加强释法说理,最终促成违法行为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拆除全部违法建筑,恢复农田种植条件。农田修复好了,周边的老百姓拍手叫好。

机制运行以来,该院共摸排土地行政执法案件线索33条,并从中发现占某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经县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造成2.27亩耕地被非法占用。该院组织自然资源局、地方党委政府、村委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于调处,成功说服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架设的制砂设备,并将土地恢复至可耕种状态,实质性化解了该起历时2年的行政争议积案。

与此同时,该院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占用耕地采砂制砂、土壤污染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共同推进土壤防治工作。开展“送法进农村”“全国土地日宣传”“世界环境日”等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保护耕地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罗志青 何章园)